整理旧物,发现那封情书。上面有黑色的字体,每个字都倔强而狂热,每个字都在说爱。说,他开始懂得为幸福奋斗;还说要做守护一生的笨小孩。那么多年过去,而那些话语依然那样暧烘烘。她的心慢慢潮湿。
那时是年轻的青果,她的笑脸像身上的白毛衣般简单;而他,也是不笨的小孩,从同一个小城到同一座大城读书,他们相遇。细枝末叶不可考,缘是禅,可以不必参透。
那样急慌陷入爱里,也甚至忽略他不是徐志摩戴金线边眼镜身材修长的王子。梦里出现他踢球的样子,高大帅气的他满脸青春的汗水。醒来会笑,原来也可以爱这样的男生。
那时他只有心无旁骛的快乐,会电话问候,会乖巧地称宿舍其他几个女孩妹妹,托她们照顾他的公主。周末,穿越半个城来看望她,看一场电影,数一次天上的星星,交给她一封情书。
她会给他回情书,她有很好的文采。听一支歌,上一堂课看到一只小鸟,点点滴滴,写在情书里,细致深情,可以融化掉雪山上的冰。不能相见的时候,投到邮筒。
以为爱就是这样子的,可以不停息地为一个人写情书。他是粗线条的人,不会回每封情书,却期待收到她的挂念,于是她不停的写,开始每周一封,再后来,索性找来一个有很多卡通图案的笔记本,每天晚自习后,在上面倾诉思念。他说,等写完最后一页她一定亲手交给她,让这本日记见证他们的爱情。
他感动的说:"宝贝,这将是我收到的最珍稀的礼物。”那时所有的校园广播都在放无印良品的歌,他喜欢那个两个溪水般的纯净男子。于是他练习他们歌唱给她听。平时唱,吵架后唱。可是,她在日记里写着:最爱听,希望永远在你身边。
他无法守护在她的身边,他已经是大四了,开始为前途奔波。于是,她枕着日记听入眠,梦里她成为他的新娘,永远留在了他的身边。
她的日记终于写到最后一页,她兴奋地记载;她当上了文学社社长,她终于把日记交给他了,而他,给了她一盒无印品的单飞专辑,脸色平静的转身走开。
她的世界灰飞烟灭,她再也不写日记。现在,他的事业如锦,她的生活静好。只是她和他已经天涯。此时,这个城市流行光良的《童话》。她想:童话真的都是骗人的吧?这样想着,成长,已经翻过去了。